付7万元能畅游世界40年? "看上去很美"的分时度假暗藏陷阱
只需一次性支付会费就能畅游世界,如此自由随性地享受“人在旅途”的生活方式,让许多人难以抗拒分时度假的诱惑。不过,这种“看上去很美”的旅游度假模式,却也暗藏陷阱。
2012年,虞女士接到一家名为克罗里旅游产品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的电话。据客服人员介绍,一旦成为公司会员,只需一个电话,俱乐部就可根据会员要求安排旅行地点、接送、提供7天的免费住宿等服务。
不久后,心动的虞女士成为该公司会员,约定其会员权利内容为“类型:套房,最多容纳人数:肆人,周次:壹周,年限40年,起始日期:2013,结束日期:2052;承购价格总额70300元”。作为入会“大礼包”,克罗里公司还送给虞女士一张巴厘岛5天4晚免费度假住宿礼券。“您还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国际度假交换机构。”客服人员表示,克罗里海滩俱乐部是该机构的“高级会员”,可以从机构中的2400多个高品质度假村选择交换。对于不加入交换机构会有什么后果,客服并没有详细说明,虞女士选择了不加入。没想到,正是这个交换机构中“暗藏玄机”。
2012年12月,虞女士电话联系公司客服,要求在2013年春节期间使用礼券赴巴厘岛旅游,客服小姐表示名额已满,无法使用礼券。虞女士又提出享受克罗里会员每年一次的度假权益,却再次被客服人员以需要提前3个月申请为由拒绝。
虞女士的巴厘岛游最终泡了汤,她提出退会并撤销合同。双方协商不成,虞女士一纸诉状将克罗里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全款。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克罗里公司返还虞女士63800元。克罗里公司不服,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说法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
法官经调查后发现,克罗里公司在冈比亚拥有一个完全产权度假村,与他人合作在巴厘岛和上海各拥有一个度假村/酒店的使用权。如会员申请到上述三地以外的地点度假,公司需通过国际度假交换机构为会员安排,但会员需自行支付交换费用。然而,有关会员加入交换机构后需缴纳的交换费用,以及不加入的后果等在此前的会同中均未提及。
虞女士退会的要求究竟有无正当理由,成为双方争议焦点。法官分析认为:“分时度假”作为新兴旅游度假方式具有期权消费的性质,与“跟团游”等传统旅游度假产品在度假权益的行使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区别。如,度假需提前一定时间预约、无法确保预订成功;在行使会员交换权时,需按有关交换规则并支付费用;如交换国外酒店或度假村,即使预约交换成功,会员也需自行办理出国签证手续并承担签证不成的相应风险等。因此,销售商有义务就服务内容、交换条件、交换办法、全部收费内容及限制条件等对消费者作出更为详尽、全面的说明。
克罗里公司是否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是判断虞女士对所签协议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误解的关键。庭审中,克罗里公司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签约时就分时度假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及限制条件向虞女士进行过说明和提示。相反,其提供的《克罗里海滩俱乐部规章制度》中,还有“您买的是永久性的五星级豪华度假住所,在全世界可以任何时候去您想去的地方,直到永远”等表述,致使虞女士将分时度假混淆于一般的旅游度假产品,对合同标的产生重大误解。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