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在《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4年监督调研情况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4年9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推进会,也是交流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3+1”监督调研开展4个多月来,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洪浩主席亲自带队到闸北区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刚才,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堃涛同志的讲话,这是代表市总工会的整体思考、要求和推进。作为牵头和推进监督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单位,市人大内司委应该认真学习肖副主席的讲话。市总工会杨永平副主席全程都参加了监督调研工作,对这项工作也倾注了极大的精力。市总工会党组多次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所以,我向市总工会和各区县总工会的领导,以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的同志们对工作的推进表示衷心感谢。总体判断,我们今年的监督调研工作是有所进展的,我感到有三点可喜的现象:一是各区县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表现为区长或分管区长代表政府进行汇报,这一氛围和相关机制要坚持下去;二是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充分重视,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深度介入与合作,安排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监督和支持力度普遍加大;三是各区县总工会主动作为,成为监督调研工作的一股重要力量。
下面,我想就如何进一步做好“3+1”监督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推进提高职代会条例贯彻质量,围绕“推进三个依法、聚焦三个目标、形成三个合力”,谈几点提示。
一、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紧紧围绕“三个依法”,全面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我们这项工作也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三个依法”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1、推进依法建会。要严格按照职代会条例、《公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支撑,进一步监督和推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依法建立工会,为实施职代会制度奠定组织基础。
2、推进依法履职。坚持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坚持将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以及改革改制等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听取接受职工代表建议,坚持将工资薪酬、劳动保护、奖惩管理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3、推进依法维权。依法维护职工正当权益是贯彻《条例》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运用职代会的平台推进集体协商,维护职工整体利益,找到两者间的“最大公约数”。
二、要关注重点和难点问题,始终聚焦“三个目标”,着力提升职代会规范化运作水平
市人大这次实行“3+1”方式持续跟踪监督调研,这在过去监督工作中是从未有过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长期监督,形成“组合拳”,努力破解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也是今后监督调研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主攻方向,这样监督工作才有价值、有作用。
1、推动提高职代会的建制率。要着力破解非公企业建制难问题。这是监督调研工作的重中之重。非公企业既是劳动关系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也是职代会制度建设中难啃的“硬骨头”。与其相联系的,要进一步完善上海首创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要完善三级职代会制度体系,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要形成各有侧重、相辅相成、互有补充的良性关系态势。
2、推动提高职代会的运行质量。要重点督促、确保职代会“三审”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查监督权)的有效履行。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必须将改革调整的重大事项让职工充分知情参与;推动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在重大调整改革过程中,对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充分民主、有序协商的方式兼顾彼此核心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双赢;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规范用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金,依法履行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
3、推动提高职代会制度的长效化。要进一步夯实职代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基础地位,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发挥职代会制度在创建和谐企业、推动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协商共谋、共同发展中的机制性作用。另外,应当运用信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宽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职代会的建制率和运行质量,需要社会各方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解决。
1、要形成监督调研的联动效应。一是市区两级人大与总工会的各自上下联动,形成“3+1”监督检查工作上下呼应,有效对接。二是人大监督调研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的联动,使人大执法监督与党组织的作用发挥有效整合。三是同级人大与同级工会的联动,实现人大依法监督职能与工会组织劳动监察作用优势互补。四是人大监督调研与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联动,推动劳动关系各方在《条例》贯彻实施中切实发挥各自作用。
2、要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联手推动职代会建设。一要督促和推动本市各级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实行职代会制度的法定职责。要使政府部门主动与工会开展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对在监督调研工作中发掘出来的创新举措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坚强的后盾,如工会“两书”的运用、将企事业单位相关违法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项荣誉称号的评选、新经济组织文明单位准入等,这些都是监督调研工作中需要加以肯定、加以固化、加以推进的抓手。
3、要积极营造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合力。一是通过监督调研,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树立不同类型单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并规范运作职代会制度。二是通过监督调研,发现问题,以查促改,尤其是对于一些不建职代会制度或者严重违法、产生不良后果的单位,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压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
同志们,上海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我们在贯彻落实《条例》推进职代会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对全国其他兄弟省市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对《公司法》等国家法律的修改完善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同志们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信心和决心,扎实做好今后三年的监督调研工作,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为上海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