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16年,本市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破解难题、补好短板、坚守底线”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大气、水等专项治理计划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完善环境保护法制机制建设,加快解决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十三五”环保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2016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本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是近年来改善比较明显的一年。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8微克/立方米;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17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27.4%,提前一年实现较2013年下降20%的目标。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11.8%、14.5%和6.5%。2016年PM2.5、SO2、PM10和NO2年均浓度均为历年最低。
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75.4%,较2015年上升了4.7个百分点。其中,优78天,良198天,轻度污染69天,中度污染19天,重度污染2天。在污染天数中,49%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39%为O3,11%为NO2,1%为PM10。与2015年相比,优级天数增加23天,良级天数减少5天,污染日减少17天(其中重度污染日减少6天,中度和轻度污染日分别减少7天和4天)。
图1 2010年至2016年本市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
图2 2015年和2016年空气质量各等级天数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2015年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目标达标率为63.3%,较2015年上升26.6个百分点。Ⅱ~Ⅲ类水质断面占16.2%,较2015年上升1.5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占49.8%,较2015年上升20.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34.0%,较2015年下降22.4个百分点。
全市主要河流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4.80毫克/升,较2015年下降10.9%;总磷平均浓度为0.272毫克/升,较2015年下降21.0%;氨氮平均浓度为1.90毫克/升,较2015年下降23.4%。
二、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16年,本市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水、气等专项行动计划,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主动新增、强化、提前一批治理措施,提前一年完成《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完成公用燃煤电厂9台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456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启动煤场封闭改造和剩余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机动车船污染治理方面,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港正式实施靠泊船舶换用低硫油等排放控制措施,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硫含量限值要求(50ppm以下)的普通柴油,淘汰高污染车5.3万辆。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外环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完成486平方公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以道路扬尘管控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扬尘综合防治,累计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2100余套,并落实与现场管理的有效衔接。社会源污染防治方面,继续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餐饮业油烟整治,完成汽修业环境综合整治约1000家。预警应急方面,修订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加大强制性应急减排力度并有序落实。全力保障G20峰会、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乌镇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比有较大幅度削减。区域协作方面,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高污染车辆异地协同监管、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等为重点,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推动区域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二)加快落实水污染防治。建立了环保、水务双牵头的市区两级联合推进机制,《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的2016年度171个重点项目全面落实。水源保护再获突破,基本建成金泽水库。按照一级A及以上标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完成5座。全面完成 “十小”企业排查取缔,完成不规范中小养殖场(户)整治关闭2720家。制定《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加快落实未达标河道断面 “一河一策”治理,并以2017年市域范围内基本消除河道黑臭为目标,全市动员、条块结合、水岸联动,全面启动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启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
(三)大力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以群众关切为导向,按照“五违四必”要求,市、区、街镇、村居多层发力,实施连片整治、整体转型。前两轮28个市级重点地块和258个区级地块整治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消除违法用地1.28万亩,整治污染源近2100处,关闭无证及淘汰企业近5800家,区域环境明显改善。第三批22个市级重点地块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力度和完成情况超过计划要求,区域主要环境指标和恶臭污染有所改善。
(四)全面加强依法严管。修订出台《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突出社会共治、绿色发展、全面监督,为落实责任和严格监管打下坚实基础。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最严,出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城镇污水厂废气、建筑扬尘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4项排放标准,完成恶臭污染排放标准编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废气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违法排放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应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新手段,通过媒体曝光、以案说法、联惩联治等方式,执法震慑力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共查处案件3317件,处罚金额2.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和45%;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拘留案件13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3件。
三、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2017年,本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优化发展,坚持改善环境和以人为本,坚持治理和创新双轮驱动,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大力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和依法治理,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动上海绿色发展转型。一是全面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善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发动各部门、各区和社会群体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第三批市级22个地块综合治理和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环境面貌,为区域转型和未来发展打开新的空间。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水污染防治,水岸共治、突出治本,全面完成631公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中小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等重点工作,全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四是出台大气污染深化治理方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港口船舶减排。五是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农田土壤保护,有序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六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聚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水、中小河道等,加大执法和追责力度。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夯实环保责任和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