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部署2015年民族宗教重点工作
3月2日,长宁区民宗办组织召开2015年民族宗教重点工作部署会,各街道(镇)统战干部参加。会议明确,2015年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长宁“三个城区”建设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夯实基础,加强引导,破解难题,促进发展,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为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2015年,长宁区将认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活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社区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区委党校协商协调协同,有序推进面向区委中心组、党校中青班和居民区干部等不同层面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
2015年是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创建工作的评审年,长宁区各街道(镇)要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确定特色鲜明、具体可行的创建主题,创新方式方法,力争创建模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正确把握和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矛盾的性质和方法,坚决杜绝侵犯民族利益、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防止发生因一般矛盾而引发涉及少数民族的、影响区域稳定的事件。
2015年是新一轮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评审年。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继续以深化“教风”为主题,通过学习、研讨、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团体和场所负责人自身综合素质。要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扩宽思路,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按照时间节点,掌握节奏,按时完成工作,力争实现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寺观教堂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长宁区《关于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