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农机[2015] 7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机化人才在农业生产中的支撑作用。现将《2015年本市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细化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培训计划任务。
附件:《2015年本市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5年本市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加快本市整建制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农机化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2015年全市计划培训各类农机化人员1.5万人次。其中:农机化管理与执法人员1500人次、农机化科技人员2500人次和农机化服务人员1.1万人次(其中培训购机农民0.3万人)。详见《2014年本市农机化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表》。
二、对象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机化管理与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农机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机化法律法规、“三农”政策及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范、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监管、农机化信息统计等方面。由各级农机管理和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实施。
(二)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人员培训。以农机科研、鉴定、推广、监理、教育培训人员以及合作社技术骨干等为主要对象,加强新农机新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机械化还田技术,机械深翻技术、稻麦机械化种植(播种)技术、蔬菜生产机械与技术、农机检验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由各级农机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大力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从事农机驾驶、维修、操作等服务人员,重点是新购买农机具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是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播种机、烘干机、植保机等农机的驾驶操作与维修保养技能以及机械化生产技术等,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及典型事故分析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由各级农机推广、监理、培训机构、农机服务组织和有关农机企业联合组织实施。
三、组织形式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和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创造培训条件,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农机农艺结合,采取条块结合,上下结合、事企联动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切实做好农机化“三支队伍”的培训。
(一)针对农机化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方面的情况,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工作交流会、学习参观典型经验等形式,组织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
(二)针对新农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通过举办专题农机技术培训班、咨询会和现场展示、演示会等形式,多形式地开展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
(三)针对农机化主推技术、机械化生产主要环节,以及农民对作业技能的需求,结合推广和培训项目实施,引导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培训,开展多门类、多形式的农机实用技术培训。
(四)针对“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农机化生产准备和检查工作,发挥农机合作社组织的优势,采取送教到村社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机人员的农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工作措施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对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培训项目,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农机推广、培训机构和培训与鉴定示范基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突出培训重点、落实工作措施,提升培训效果。
(一)农机化培训要与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相结合。对新购机农民实行先培训,后使用,确保新机手安全操作使用农机具。
(二)农机化培训要与农机示范推广项目相结合。在实施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过程中,要以点带面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扩大培训对象,普及新农机新技术。
(三)农机化培训要与农机监理工作相结合。利用农机年检、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对农机手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四)农机化培训要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结合。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与发证的有关政策,着重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和使用维修等技能培训。
(五)农机化培训要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要加强对农机修理人员和主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与鉴定,中、高级农机修理人员培训应采取“定点、定岗、定人”,“分级、分段”的培训方式,注重理论基础与生产实践相结合。鼓励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竟赛活动,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
各区县和单位分别于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将培训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将年度培训工作总结报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2015年上海市农机化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表
单位:人次
单位 | 管理与执法人员 | 科技人员 | 服务人员 | 其中:购机农民 | 合计 |
闵行 | 50 | 60 | 350 | 80 | 460 |
嘉定 | 100 | 140 | 650 | 160 | 890 |
宝山 | 60 | 70 | 500 | 100 | 630 |
浦东 | 150 | 300 | 1600 | 450 | 2050 |
奉贤 | 120 | 200 | 1400 | 380 | 1720 |
松江 | 110 | 220 | 1450 | 380 | 1780 |
金山 | 140 | 280 | 1500 | 450 | 1920 |
青浦 | 100 | 220 | 1300 | 300 | 1620 |
崇明 | 140 | 250 | 1600 | 490 | 1990 |
光明 | 50 | 150 | 300 | 200 | 500 |
上实 | 20 | 50 | 50 | 10 | 120 |
监理所 |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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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
农机所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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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中心 | 120 | 500 | 300 |
| 920 |
市办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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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0 |
总计 | 1500 | 2500 | 11000 | 3000 | 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