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25.12.2015  13:20

  各部门工会:

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保证教代会提案质量,现将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教代会提案征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1. 提案人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按照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大事。

2. 提案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3. 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行政规章的建议;(2) 对于学校改革发展的方针及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建议;(3) 涉及广大教职工福利和保障方面的建议。

4. 以下不列为提案:

(1)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有抵触的问题;(2)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3) 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的内部问题;(4) 纯属个人问题;(5) 有关学术问题;(6)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建议。

二、提案格式

1. 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2. 提案表格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或从校园网或工会主页下载,正反面打印,提案内容及建议请另附页,并递交电子稿。

3.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

(1) 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 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 建议举措: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4) 提案签字:需提案人和附议人本人签名。

4. 提案人及附议人应是本届教代会代表或代表团集体。提案需有至少1名代表提出,每份提案需有2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属无效提案。

三、提交要求

请于2016年1月5日前递交。提案由部门工会集中后交校工会办公室(虹口校区行政楼308室),或逢周三交至松江公共服务中心(松江校区图文楼工会办公点),电子稿请发送:[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 某部门工会 2016 年教代会提案

联系人:赵一君 35372759

附:《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教代会提案表及附页》。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userfiles/【2016】教代会提案表及附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