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完成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的编制及发放工作

12.03.2015  12:12
  近日,区财政局向全区预算单位下发《徐汇区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一方面,结合发展要求,做好修订完善。明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将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为“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修订集中采购目录,将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环卫设备设施”、“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制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药品”由市级统一采购,不再纳入区集中采购范围;调整采购方式,将预算金额50-200万元工程类采购项目从集中采购目录调整到分散采购范围。另一方面,依照区情实际,深化采购监管。继续保持原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仍然设定为“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严格把控公开招标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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