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5年开展报纸编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AD0304000-2016-025
沪新出报〔2016〕23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5年开展报纸编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市各报纸主管、主办和出版单位:
为了提升上海报纸出版质量,促进上海报纸健康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每两年对本市报纸开展一次编校质量检查的制度安排,我局结合地方实际,委托上海市出版物编校质量检测中心于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对上海91种正常出版的公开报纸,开展了全面的编校质量检查。本次检查分初查、复核、反馈、仲裁等阶段进行,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的报纸总数为91种,其中编校质量为优秀的报纸15种,差错率不超过1/10000(含1/10000),约占检查总数的17%;合格报纸64种,差错率超过1/10000,不超过3/10000(含3/10000),约占70%;不合格报纸12种,差错率超过3/10000,约占13%。
凡本次编校质量检查获得优秀的报纸,我局将颁发2015年度优秀证书,以资鼓励。
凡本次编校质量检查为不合格的报纸,我局将于今年再复查一次;并对相关报纸编辑出版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本次报纸编校质量检查中,《小青蛙报》、《上海日报(英文)》、《浦东时报》、《国际金融报》、《东方航空报》等15种报纸编校质量为优秀。希望这些报纸出版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办报质量。建议报纸的主管、主办单位对报纸编校质量为优秀的出版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同时,在本次报纸编校质量检查中,《新民晚报社区版》等12种报纸编校质量不合格。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报纸,我局将在2015年度的报纸年度核验时,要求这些报纸出版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待整改措施落实后,我局再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报纸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不予通过年度核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报纸,第二年将不得再出版。
报纸主管、主办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确保报纸使用语言文字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特此通报。
附件:2015年上海市报纸编校质量检查结果一览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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