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换发2015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通知  

16.12.2014  13:41

AD0304000-2014-117

沪新出报〔2014〕112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换发2015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通知

本市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主办单位: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12、13、14日开展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和换取2015年度准印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认真填写《2014年出版情况自查表》,为保证汇总正确,填写内容须真实,不留空白,希望各单位配合。《2014年出版情况自查表》须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若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要提出具体的改正措施。

1. 已经向读者征订收费的,必须全部作清退处理,并将清退清单复印我局。

2. 在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未印“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刊登广告,冠以“**报”“**刊”等违规情况的,须提供改正后最新出版的样本1册。

3. 擅自变更登记项目的,须立即改正。如确需变更的,按正常程序报批。变更主办主管单位、变更名称、刊期的,属重大变更,由主管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变更其他项目的,由主办单位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变更备案表》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具体手续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cbj.sh.gov.cn),网上办事—审批事项—报刊管理—连续性内部资料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表格可以下载。

4. 未送样本或样本不齐的,请在2014年底前把样本补齐送来。

经核验符合出版规定的,将准予换取2015年度《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对违反内部资料出版有关规定的,将暂缓换证,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将注销其《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

二、换证须带材料

(一)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的《2014年出版情况自查表》;

(二) 2014年《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原件);

(三)内部资料编辑需要培训的,请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培训表》,换证时带来。

(四) 有问题需要改正的,按改正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三、换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2日(周一)、 13日(周二)、14(周三)

上午9:15—11:00,下午1:30—3:30;

地点:绍兴路5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一楼政务大厅。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及时来办理换证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核验和换证的,根据有关规定注销其《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

换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胡  楙

电  话:64370176转6205,64339117

 

附件:

1.《2014年出版情况自查表

2.《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培训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1.《2014年出版情况自查表
        2.《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培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