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
4月25日,长宁区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长宁区公、检、法、司等矫正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6年一季度全区矫正执法工作情况:一是奖惩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提升刑事执法权威。今年一季度,先后给予警告处分矫正对象5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50%;对教育后仍擅自离沪等严重违规行为,提请公安部门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人次,进一步规范日常矫正监管行为。二是加大卫星定位设备使用范围,严控重点对象脱(漏)管与重犯。将电子脚环等卫星定位设备使用范围扩大到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所有类型。今年1—3月,先后对46名矫正对象佩带电子脚环,目前佩戴电子脚环人数达80人,占到全区在册矫正对象总数的39%,重点对象列管率明显提升,严控重点对象脱(漏)管与重犯。三是有效整合区域各方资源,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依托矫正联席成员单位资源,挖掘区域教育系统、政法系统、民政系统与社会保障系统的学者专家,组建长宁区教育矫正讲师团,定期参与“一月一主题、四周一联动”的集中教育会,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法律、民政与社保等政策资源与服务。四是加大情况分析与研判,严密掌握矫正对象生活动态。通过月度动态分析研判会,及时查找矫正对象高风险易重犯行为举止和矫正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维稳工作预案,采取管控措施,严防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弥补矫正执法工作短板,有效规范矫正执法行为。
会议同时针对一季度工作情况,结合长宁实际,就下一阶段矫正执法工作形成具体共识:一是探索建立矫正对象离沪信息排查常态化运作机制。加强区司法行政部门与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合作,积极建立日常滚动排查工作机制,将离沪信息排查职能下沉至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司法所加强与所属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对接,提高排查频率,扩大排查范围,力求实现区域矫正对象离沪信息月度排查全覆盖。二是探索开展日常监管与治安管理处罚衔接工作试点。长宁区司法局将会同长宁区公安分局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与治安管理处罚衔接工作规定,对于违反矫正监管规定情节严重对象或者多次违反矫正监管规定,且又不符合收监条件对象及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三是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工作。按照《长宁区社区矫正执法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依托长宁区公、检、法、司社区矫正联席会议这一平台,有效借助区各政法部门工作职能,稳步推进矫正执法公开工作,并通过设立监督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定期发布工作推进情况等方式加强外部力量的监督,确保矫正执法公开试点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