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13.04.2018 14:21
本文来源: 财政局
附件: 1.农业部2018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 2.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 3.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15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3.04.2018 14:21
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财政局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助力街镇严布基层防控网——长宁区财政局在行动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