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中心全面完成2015年度的卫生许可工作

25.12.2015  19:16

按照《上海港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沪卫计监督[2014]45号)文相关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由码头中心全面实施上海港口的公共场所卫生执法工作。中心积极部署,召开全港卫生工作会议,全面开展许可审核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审核,查看经营场所布局有没有被不合理地改动,消毒设施能否完好使用,必要的卫生设备是否被随意挪为它用;通过监测手段了解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是否符合标准,保证其卫生水平不滑坡;同时做到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心中有数,使今后的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实施。

截止到12月23日,在全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中,码头中心共受理了71份,其中今年应参加延续、复核有22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已完成延续2家,复核15家,还有5家申请注销;今年新发证10家、预防性卫生审核3份、竣工卫生验收1份、申请撤回1家;历年许可单位中:变更24家、注销10家。

(码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