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有偿用房工作顺利启动

13.01.2016  16:55

       为了进一步优化房屋资源配置,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经2015年上海大学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2015年上海大学第十九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以“有偿使用、全额计费、分类补贴”为原则的教学科研单位用房收费办法,并拟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为保证用房收费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1月12日上午,在唐豪副校长的召集下,房地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与各学院有关领导就2016年度有偿用房工作进行了对接。唐豪副校长介绍了有偿用房的实施背景以及对学校发展的意义,强调了有偿用房的必要性,同时指出有偿用房方案可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房产处领导介绍了2016年度教学科研单位有偿用房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时间节点。公房科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有偿用房核算过程。

       会上,相关学院、职能部处对有偿用房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表示支持学校相关政策,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确保了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房产处就公房信息管理平台做了演示,2016年学校将通过该平台实现房屋使用信息的实时维护。(池长昀撰稿)

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