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公告
01.09.2015 10:4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1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15年7月31日前已经完成本市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名称、考核结果、执业许可证号、组织形式、住所地址、邮编、电话、负责人、律师姓名及执业证号(仅包括7月31日前完成2014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予以公告。7月31日以后完成年度考核的,将另行公告。
附件:完成2014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名单
上海市司法局
2015年8月14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9.201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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