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8.03.2017  18:43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署的“学校美育发展备忘录”要求,推进上海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美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申请通知、项目指南及申请书请见附件,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7年3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我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由我处统一上报。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7号).doc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7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