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
26.08.2015 12:40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市质量技监局自贸区分局:
现将《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有关工作通知》(质检质函〔2015〕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导企业按要求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2.各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将辖区内企业发布的《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我局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周志强联系电话:5426109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有关工作通知》(质检质函〔2015〕49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8月10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6.08.2015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