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召开2018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月31日,浦东举行2018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暨领导小组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开展培训。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冯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区长管小军主持会议。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城乡基层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冯伟表示,要深刻理解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发扬民主,把握换届选举关键环节,确保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会上,区民政局通报了新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区纪委(监察委)宣读选举工作纪律。
据悉,浦东今年共有1310个居村委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将按照准备工作、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实施。会议要求,各街镇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居村委会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好工作预案,重点加强指导。各居村要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制定本居村选举工作方案。各镇要依法组织对村委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各街镇要突出宣传重点,帮助选民了解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熟悉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把那些热心为民服务、办事公道、群众认可的居、村民选进居、村委会。
7月起,浦东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进入组织选举阶段,会议要求各街镇要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依法规范提名程序,认真组织投票选举,要按照选举工作方案确定的选举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切实保障换届选举稳步推进。
按照本次换届选举政策,居村委会成员由本居住区、本村产生。对于居委会选举选民资格认定,规定对本市“人户分离”户籍人员,原则上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对在本居民区合法稳定居住一年以上、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登记参选。
关于村委会选举选民资格认定,规定对户口迁出原村、人不在原村居住,但对村集体经济依法享有权益的“原村民”,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予以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合法稳定居住一年以上非本村户籍常住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
选举政策还要求要加强组织引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中有妇女成员,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村党组织书记,经民主选举程序,兼任居村委会主任。原则上每个居委会应配备三分之二以上的全日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