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2017年寒假自1月23日起至2月24日止。
1.学生于1月23日至2月24日放寒假。2月25日、26日,本科生在各所属学院(系)规定地点办理新学期注册,研究生在同济大学本研一体化教务系统自主注册。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专任教师在学生放假期间,由学院(系)安排备课和休假。
3.其他教师及职工在1月25日至2月21日期间安排轮休。2月22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上班。
4.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校办产业所属各企业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休假时间。
二、寒假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单位须在1月20日前将值班表通过协同办公平台上报备案。
三、各单位必须加强值班护校工作,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寒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要害部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后勤部门和各学院(系)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后勤部门应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宿舍等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采取防冻保暖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四、寒假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特困家庭和因病住院人员进行慰问。学校相关部门要关心、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五、嘉定校区班车寒假开行方案由嘉定校区管委办制定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同 济 大 学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