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学校教职工夏季工作安排的通知 

12.06.2015  10:21

校内各单位:

学生暑假将至,为做好教职员工夏季工作安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教职员工夏季工作作息安排通知如下:

一、夏季工作时间

1.夏季工作期从7月6日(星期一)开始至8月23日(星期日)结束,8月24日(星期一)起开始新学期工作。

2.夏季工作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00-3:30,双休日正常休息。

3.教职员工可以在夏季工作期内采用向部门领导报备核准的方式,安排总计4周的轮休。

二、夏季工作要点

1.在夏季工作期间,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及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要紧紧围绕服务型机关建设和学院服务功能建设,本着为师生员工服务的理念,确保夏季工作期内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为了让教师在夏季高效地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教师可以在学院领导和团队教授的批准时间内,采用非集中到岗的工作方式,认真做好教学与科研等工作。除了轮休以外的时间,教师要参加学院、系、所、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各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后勤部门需确保做好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三、夏季工作安排报送要求

各部门须认真做好夏季工作和值班安排,并于6月19日前将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和值班安排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校长办公室1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

校办产业按本系统的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