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鼎立协助下,经各学院的共同努力,我校圆满完成2015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遵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组织评选我校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专武干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学院。
二、 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 在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激励保障、退伍关怀等
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其所在学院的男性学生应有成
功入伍者;专武干部,应完成本年度学校征兵任务,或较上一年度在大学生入伍数量上有增长。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2015年度征兵任务,或较上一年度在大学生入伍数量上有增长。
2.在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激励保障、退伍关怀等
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 评选表彰办法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人需填写《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于12月7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部门(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武装部可推荐一名,各学院可推荐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各一名。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各学院达到评选条件即可申请,需填写《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于12月7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二)评审
“征兵工作先进个人”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统一评审方式确定人选;申报“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院须制作PPT(8分钟以内),参加答辩,差额评选。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应涉及以下方面:
1. 相关数据分析。
2. 重点工作介绍。围绕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激励
保障、退伍关怀等方面介绍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成果等。
3.面临的困难及原因。
4.后续思考。针对困难,拟采取何种举措、有何建议等。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将在学校学
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评选。
联系人:徐元韬
电话:55271876
武装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