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26.11.2015  11:55

各学院:

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鼎立协助下,经各学院的共同努力,我校圆满完成2015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遵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组织评选我校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专武干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学院。

二、            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 在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激励保障、退伍关怀等

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其所在学院的男性学生应有成

功入伍者;专武干部,应完成本年度学校征兵任务,或较上一年度在大学生入伍数量上有增长。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2015年度征兵任务,或较上一年度在大学生入伍数量上有增长。

      2.在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激励保障、退伍关怀等

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            评选表彰办法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人需填写《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于12月7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部门(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武装部可推荐一名,各学院可推荐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各一名。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各学院达到评选条件即可申请,需填写《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于12月7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二)评审

      “征兵工作先进个人”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统一评审方式确定人选;申报“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院须制作PPT(8分钟以内),参加答辩,差额评选。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应涉及以下方面:

1.      相关数据分析。

2.      重点工作介绍。围绕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激励

保障、退伍关怀等方面介绍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成果等。

3.面临的困难及原因。

4.后续思考。针对困难,拟采取何种举措、有何建议等。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将在学校学

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评选。

联系人:徐元韬

电话:55271876

 

附件1: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2015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doc

 

武装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