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15〕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摆正“安全第一”位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国庆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景区、高速公路、黄浦江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
(二)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突出地铁、大型市场商场、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各类大型活动审批和安全风险预判,落实大型活动中严禁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等安全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补齐城市安全管理短板。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做到“三个最严”,必须以最严的标准查找问题、堵塞漏洞,以最严的要求加强执法、落实责任,以最严的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管理。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国庆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沟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应对,科学有效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1小时口头报告,2小时书面报告”的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要进一步熟悉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抢险救援物资,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一方平安。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