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确2016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标
21.03.2016 10:5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根据《2016年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为: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工作调研,研究提出本市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的具体措施,制定和完善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事后监管,实行鉴定人负责制,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严肃查处违法执业行为;开展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做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强化鉴定资质和鉴定能力的监管,完善能力验证工作,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开展司法鉴定质量检查,做到集中与灵活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评内容和标准,研究形成有效可行的考评方法,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以标准化建设促进本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司法鉴定的服务品牌。
司法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制定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4月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五条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规定修订为: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制定工作,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加强对鉴定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多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通知中还附录了《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列出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收费项目共计199项。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1.03.2016 10:56
市司法局首次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