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行政改革亮点颇多值得期待

25.02.2015  15:23

      过去的一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调解矛盾纠纷933万余件,成功率97%,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7万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万余件……司法行政改革和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2015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做好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各项工作,是2015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重要任务。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2015年,司法部将继续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依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引导律师把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如何深化狱务公开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15年,司法部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意见,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同时,健全监狱执法办案责任制,建立完善监狱分级管理和罪犯分押分管分教制度,建立罪犯危险性评估制度。

  社区矫正经过试点、扩大试点、全面试行,今年将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亟待立法保障。“2015年司法部将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监狱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行政机关还将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等六部委联合制订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场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保障能力。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司法部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继续推动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试点,积极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相关工作。

  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

  着力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机关2015年工作的又一重头戏。

  司法部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直接关系民生。司法部今年将继续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认真做好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

  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建设,发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推广一些地方开展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项目,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在推动公证法律服务业方面,今年将努力推动落实法定公证制度,努力争取在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民商事实体法过程中,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法定公证范围,为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提供制度保障。

  提升执法执业规范水平

  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肩负履行刑罚执行、戒毒、法律服务管理等多项职责,司法行政机关无疑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

  “正因为如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把严格执法诚信执业摆到突出位置,从理念、制度、机制等方面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执业规范化水平。”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说。

  2015年,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和执法标准。切实规范监狱执法,严格提请减刑假释、呈报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监狱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大力推进戒毒工作标准化建设,健全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管理、生活卫生、戒毒治疗等工作规程,健全完善所外就医、诊断评估、提请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等执法标准和程序。

  提升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水平方面,记者了解到,司法部今年将进一步健全执业标准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律师、公证行业服务标准,细化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健全司法鉴定执业管理规范和行业技术规范,努力使执业活动各环节、全过程有章可循。

  确保规范化离不开监督。今年将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肃查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管执业活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2015年,司法部将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执业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执法执业公开、公示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法制日报北京2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