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15.07.2015 16:45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一、选派范围和时间
根据中组部、团中央的要求,今年上海计划选派若干名同志作为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分别赴内蒙古、吉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区服务锻炼(见附件1)。时间为1年,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
2、获得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
4、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对西部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5、赴高海拔地区的,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岗位安排
本着突出服务、兼顾锻炼原则,由接收单位综合考虑成员本人专业特长、职务职级、工作经历安排相应岗位。服务锻炼期间所任职务,是工作所需,服务锻炼期满后自然免除。
四、成员管理
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日常管理由服务锻炼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选派单位要加强跟踪服务,解决成员后顾之忧。是中共党员的,要转组织关系,编入服务锻炼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对接收单位需要、选派单位同意、本人表现优秀且愿意延长服务期或留在当地工作的,应予支持,由接收单位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备案。成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锻炼上,不得向接收单位提不切实际要求,不得擅自提出留任或延长服务期限的要求。
成员服务锻炼期满后,由选派单位进行考核,接收单位要认真配合,全面客观反映成员服务期间的表现,并出具书面材料。考核材料作为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选派程序
本市选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团市委组织实施,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面试、确定名单、集中培训等。
有意者请于7月21日(星期二)前将《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在现实表现考核材料栏“所在单位”处加盖印章后,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2寸正面彩色近照6张,报行政楼423室。同时,将《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徐玥 李宁蔚 联系电话:67792425
附件:1、《第16批博士服务团岗位分配表》
2、《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5日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15.07.201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