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已发布,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申报。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6.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其他注意事项:1.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2.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3.建议不推荐“千人计划”入选人才;4.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5.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我校限报一名。申请人请于 2015年7月27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市科委。待市科委组织相关专家遴选后确定推荐对象,统一组织推荐对象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实行网上申报。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55274272
201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