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署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重点工作

23.03.2017  01:12

近日,本市召开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9个涉农区和中心城区6个镇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对抓好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围绕农户确权登记率99.5%、已登记农户经营权证发放率100%的总体要求,抓紧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组织开展乡镇自查和区级核查,做好整区市级验收准备,力争年内本市全面完成土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档案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扶持政策,探索老年农民退养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户委托流转。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实现涉农乡镇的全覆盖。总结完善流转合同“网签”制度,作为新签、续签流转合同的前置必须程序。督促镇、村加强对本地区土地流转情况和经营者经营行为的动态跟踪、监督,及时有效防范农地非农化。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依法受理仲裁申请案件,加强案件调解处理的档案管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在本部门财政预算中列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或调解工作经费科目,确保经费专款专用。积极组织好对区级仲裁员和调解员的相关培训活动。加强对镇、村基层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是扎实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对已完成改制的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着力健全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治理结构和成员收益分配制度。对尚未完成改制的村,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条件,做到“应改尽改”。逐步扩大镇级集体资产改革试点,具备条件的镇要借鉴学习虹桥、新泾等改革模式,及时启动改革。继续指导闵行区开展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结合自身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三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根据村经分账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三资”监管平台的财务管理模块,及时调整更新“三资”平台信息。进一步明确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核算内容。扩大集体资产公共租赁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集体物业资产上平台租赁。

四是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完善和充实农经队伍,加强对基层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各种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农经队伍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发挥农委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寻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农经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帮助。督促镇、村等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序稳妥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