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兵役登记及征兵通告

07.03.2017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我校适龄男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参加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的对象范围包括:凡具有我校学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本科三年级年龄放宽一岁),以及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具备上述条件的男性均须参加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年满18至22周岁的女性在校生也可参加应征报名。

二、程序方法。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从即日起开始,我校所有适龄男性大学生,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 )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 3月13日至3月17日每天中午12:00至下午4:00,适龄男性大学生须持《登记/报名表》、《预征对象登记表》、《申请表》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兵役证,到 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保卫处服务台 现场确认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情况,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还须提交审验本人的《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并同时上交一张《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复印件。有参军意向的适龄女性大学生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上述地点报名应征,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三是参加预征体检和政治考核。 经初检初审合格、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大学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学校注册地虹口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时间待定);体检合格者,须接受政治考核、走访调查。体检政审合格者,可被预定为今年新兵征集对象。

三、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大学生,须向学校保卫武装处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各学院要依法组织并督促适龄大学生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按时到指定地点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适龄男性大学生,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男性大学生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大学生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同学们在全国征兵网填写应征地时请务必填写 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外国语大学 ,请不要误写为松江区。

五、咨询受理。 即日起学校保卫武装处老师将接受学生的征兵政策咨询和应征报名。征兵报名咨询电话为:虹口:35373262、35373271;松江:67701975;丁老师:13761362788、高老师:18116077062。

 

校保卫武装处

2017年3月10日


初审 / 编校 / 张艳南 责任编辑 / 李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