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14.08.2018  19:53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和《上海市财政局2018 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沪财督〔2018〕8 号)的相关要求,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按照“分类监管、随机抽查”的原则,组织开展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被查单位名单、检查目标、检查重点和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1. 上海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上海奇正会计师事务所   3.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 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上海国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上海震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上海核力会计师事务所   10. 上海天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 上海瑞邦会计师事务所   12. 上海毅信会计师事务所   13. 上海盛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4. 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15.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一方面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控制系统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审计报告质量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充分发挥和放大行政监管效能,达到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结合“放管服”改革,对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成因进行深度分析,发现制约财政部门事中、事后实施有效监管的制度层面缺陷,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重点为2017年度各事务所实施鉴证业务执业质量情况,主要检查内容为:事务所制定的执业质量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   同时,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被检查事务所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是否合规等。
  联系人:何冰玮   联系电话:62486880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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