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19.03.2016  01:13
      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简称“中招”)政策今日公布,政策整体保持稳定。据悉,2016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约为7.7万人,高中阶段录取率为98%左右,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16年中招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中招录取。

有关考试安排分别为: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物理和化学科目合卷考试,于6月18日(星期六)和6月19日(星期日)举行。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和理化合卷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 分,物理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90分,化学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

►体育统一考试在4月底前完成,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和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之和组成,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思想品德科目考试,于5月28日(星期六)举行,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2016年5月底前举行,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2016年中招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进行。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和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两大类别。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是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预录取和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承担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4所学校的提前招生录取计划可增加到学校招生计划的50%。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等三大类别招生录取,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投档录取。中本贯通招生计划总数约为1000名,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总数约为6000名。

■统一招生录取包括“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招生。“零志愿”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学生招生的方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名额分配志愿”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本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的方法,招生计划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15%。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作为一个志愿填报。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含二线运动队学校)招生规模上限为887名,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33个。

市教委指出,2016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