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市旅游行业协会(简称“市旅协”)加强与旅游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在原旅行社责任险(简称“旅责险”)统保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和完善,推进实施2016年上海旅责保险统保有关工作。与原方案相比,新统保方案呈现三大变化,旅行社将获得更多保障和实惠。
一是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大。首先,扩大了无责救助费用的承保责任,将旅行社在处理非旅行社原因导致游客生命危险的事故或者协助旅游管理部门处理重大事故产生的救助费用,列入了承保范围,承保限额也大幅提高。其次,在不增收保费的前提下,主险中新增了抚慰金保险,每人最高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累计最高限额10万元。再次,提高了公共责任限额的幅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由3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
二是保费进一步优惠。投保满一年且上年度无报案、无赔偿记录的一般社,享受标准保费的8.5折优惠;连续投保满3年且连续3年无报案记录的一般社,享受标准保费的7.5折优惠;连续投保满5年且连续5年无报案记录的一般社,享受标准保费的7折优惠。
三是服务进一步优化。开发旅行社风险评估体系,更科学地衡量和反映旅行社的风险状况,促进风险的预防和化解;印制《旅责险服务指南》、《索赔单证索引》等资料,开展旅责险承保、索赔工作培训,加强与旅行社的沟通交流,跟踪索赔案件处理情况,更好地为旅行社服务。
上海旅责险统保工作是市旅游行业协会服务会员的重要内容。2011年,在市旅游局、市保监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市旅协代表全体旅行社招标,由中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险上海分公司组成上海旅责险共保体,对上海所有旅行社实行旅责险的全覆盖。实施旅责险统保工作五年来,对于妥善处理事故、维护企业经营、保障游客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旅行社会员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