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03.09.2014  15:56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5年度不得申请。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4、2014年度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三、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  
   本项目限额申报,我校今年限报 32项,各学院申请名额详见分配表。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4年9月19上午10:00日前将本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统一交至我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市科委。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