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树“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沪工总劳协[2014]0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济工作部、劳模协会(分会):
劳动模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领跑者,是工人阶级的闪光群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更好地打造劳模品牌、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职工为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劳模协会决定继2012年、2013年两届选树20名“劳模年度人物”后,继续开展推荐选树“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历届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享受全国、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者均可推
四、推荐办法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推荐1-2名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劳模作为“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
2、市劳模协会将组织有关方面领导和相关媒体组成评委会,从提名候选人的工作业绩、时代特征、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评价,提出“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名单。
3、由市劳模协会审定后,在《劳模》杂志(2014年第6期)、《解放日报》《劳动报》和东方网、上海工会网站(申工社)上刊登“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选名单、简要事迹和推荐表,请广大读者通过报刊和网络推荐“劳模年度人物”。
4、由市劳模协会根据报刊和网络推荐(权重40%)及评委会推荐(权重60%),经加权平均排序后,名单报市劳模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提出10名“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并填写“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登记表”(附2000字事迹材料)后,报市总工会审定。
五、宣传激励
1、在2015年第1期《劳模》杂志刊登“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光荣榜。
2、市总工会将适时对“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进行颁奖,并与有关方面联合运用报刊、网站及新媒体等进行集中重点宣传;《劳模》杂志将进行深度报道和宣传。
六、推荐要求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对照条件、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择优推荐,选树出真正具有时代特征和上海特色、具有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的“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4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推荐表,事迹材料为300-500字,需用数据列举、事实说话,并在2014年11月5日前报送上海市劳模协会(本市中山东一路14号F202室,邮编200002,传真:6323027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劳模》杂志社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雅敏、张利平电话:63230273,63211939-2201
上海市劳动模范协会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