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公安局
2008年1月8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www.police.sh.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2023089;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6名全职工作人员、2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在本市各级公安办事窗口和派出所开辟了398个公共查阅点,并通过“公安热线”咨询电话、信访电话、网上“在线咨询”、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总体工作概况是:
1.工作机制。 我局参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程九龙为组长、市局党委委员、指挥部主任胡顺康为副组长,市局指挥部、政治部、后保部、监察室、法制办、信息办、保密办、新闻办和各业务单位领导为组员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施联络员例会制度,主要负责日常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我局所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和区县公安机关都参照市局的组织形式,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规范的内部工作流转程序,确保严格规范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2.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 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公文产生过程中即确定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部门日常工作流程中,保证了每一件公文都经过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实际工作情况,多次修改、印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配发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398个查阅点和市档案馆,及时更新新增信息。继续就本机关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备案。
3.基础性工作。 一是做好“政务服务热线114”电话号码提供、更新和落实工作。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并通过暗访形式进行检查,对发生问题予以通报,责令整改。二是严格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所有申请答复均进入系统。三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2007年6月,我局交警总队在网上逐项解读贯彻实施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条措施》的具体政策。四是认真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修改编制《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宣传资料,发放到查阅点和档案馆供群众取阅;印制业务资料汇编,组织分(县)局及市局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应诉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
4.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2007年,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更加注重对动态类信息的日常发布机制建设,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立日常治安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通过网站和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每两周向广大市民通报一次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本市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典型案例及防范提示等。
二是建立重大案(事)件即时发布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凡辖区发生突发事件和重要涉外案件,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公布案(事)件的真实情况和警方介入调查的进展情况。
三是建立治安防范信息重点发布机制。2007年,我局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三电设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和禁毒、防诈骗等为重点,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媒体,形成了立体化的治安防范信息宣传网络,共播出《今日治安视点》广播节目350余期、《防范伴你行》电视节目50期,《警探纵横》电视节目2期,在《老年报》刊登防范宣传稿件18次、《趣街》周刊刊登防范宣传版面40期,设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3万余份,组织各区县开展各类大型防范宣传活动近千场次。
四是建立社区警情通报机制。全局形成社区警情通报四级网络:社区民警每月向辖区居民代表通报小区治安情况;派出所每季度向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市局、分县局定期向市、区(县)人大、政协汇报工作。一些派出所还根据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社区警情通报。有的针对地区棚户多特点,以公开信的形式,通报情况;有的针对地区商务楼多、居住人群上网多的特点,通过电子邮箱、开设警务区网页等发布该地区治安及防范信息;有的利用MSN网上聊天方式,满足市民的知情权。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4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2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114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42条,依申请公开的公文类信息3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05条(占总数的16.94%),其中,治安管理规范性文件118条(38.69%),出入境管理规范性文件10条(3.28 %),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47条(15.41 %),消防管理规范性文件 32条(10.49%),边防管理规范性文件4条(1.31%),法制业务规范性文件20条(6.56%),监所管理规范性文件 11条(3.61%),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15条(4.92%),水上治安管理规范性文件4条(1.31%),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44条(14.42%)。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14条(占总数的17.45%),其中治安管理业务信息84条(26.75%),出入境管理业务信息125条(39.81%),道路交通业务信息86条(27.39%),消防管理业务信息19条(6.05 %)。属于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信息69 条(占总数的3.83%)。其他公安政府信息1112条(占总数的61.78%),其中,公示公告信息69条(6.2%),治安情况发布信息31条(2.79%),人员招募信息21 条(1.89%),警方提示信息205条(18.44%),网上办事信息235 条(21.13 %),便民服务信息73条(6.56%),其他信息478条(42.99 %)。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800条,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条,主要是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行政收费等。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将政府网站作为主渠道。内容主要侧重于:一是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二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情况;三是市民关注程度高的警务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四是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及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等;五是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性文件。为了更加便于群众查阅信息,进行了网站系统改建,利用网站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线咨询等服务。2007年,分县局网站增加到12个。一些分县局还根据辖区特点,开设了派出所和警务区网站,为传统公安工作注入新的内容。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上海消防网等子网站也以不同形式公开了大量信息。
2、将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重要渠道。2007年,我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召开了知识产权宣传周、禁止鸣号等新闻发布会、现场通气会11次;共协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采访会等40余次。
3、将“公安热线”、网上“在线咨询”等作为互动咨询渠道。2007年,一是积极组织市局领导、各主要职能单位领导开展网上访谈7次;二是答复网上咨询40674个;三是提供答复咨询、接受举报投诉、查询信息、办事指南等电话服务1329759次。
4、将档案馆作为集中查阅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送交工作,拓宽送交范围,将非公文类信息按规范编制目录,定期通过网上和纸质两种方式送交到档案馆。
5、便民服务方面:在全市398个公安办事窗口和派出所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制定工作规定,并对接待民警进行培训和日常监督;在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和办事信息查询,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是不断增强网上办事及信息服务功能。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开通了本市居民护照姓名加注、个人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组团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外国人再次申办居留许可等部分出入境证件的网上受理渠道和所有办事状态信息查询,全年共有3000余人通过互联网办理了上述证件。2月1日起,提供出入境政策网上英文告知服务,方便境外人员进行查询。5月,开通“出入境管理短信服务平台”,为办理证、照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发送办理状态及相关提示信息。10月,开通“交通出行”网上办事专栏,为市民提供驾驶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查询等网上办事服务。
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2007年,我局治安总队与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合作,开设《防范伴你行》电视节目,聘请陶淳、潘延(豆豆)担任治安防范宣传形象大使,通过以案说防的形式,直观、简洁、生动地向市民介绍各类防范手法。共制作、播放50期节目,开办一年来,每天在本市公交、出租车、楼宇等移动媒体上滚动播放7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7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www.police.sh.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22件,通过传真提交的申请有5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19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4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35.29%涉及治安户政,16.04%涉及交通,其余分别涉及治安防范、行业场所派驻保安、废旧金属、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等。
在已经答复的18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84件,占总数的45.7%,主要涉及本市禁止、限制车辆通行范围,上海市户口管理规定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2件,占总数的6.5%,主要涉及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若干执行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本市行业场所派驻保安人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在已经答复的184件申请中,被否决公开88件,占已答复总数的47.8%,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5件,占被否决公开总数的17.1%。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11件,占被否决公开总数的12.5%。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2件,占被否决公开总数的2.3%。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所描述的内容过于笼统、范围不明确。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42件,占被否决公开总数的47.7%。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属国家秘密或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18件,占被否决公开总数的20.5%。主要是因为有些申请信息实为咨询问题;有些申请信息不属于法定的政府信息。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中,本地公民93件,占49.8%;外地公民85件,占45.5%;外国人2件,占1.1%;其他未提供身份信息的有7件,占3.7%。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9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9次,咨询电话接听1329759次,当面咨询接待49次,网上咨询40674次。我局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039250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网上办事、在线咨询、人员招募、网上互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目录、指南等栏目。
2007年,为了便于群众咨询,在网站及宣传资料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并增加了传真申请服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7年度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复(理由是申请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服;申请人对我局作出的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答复(理由是申请的信息系刑事执法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不服。两起行政复议案均被市政府予以维持。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作出的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答复不服,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外,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执法为民”的角度出发,与每一位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6名民警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专项费用5万元;实际支出:4.15万元。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按规定共收取费用37.6元,其中检索费为30元;复制费为7.6元。
(5)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八、其他工作情况
1、贯彻落实国家《条例》的准备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条例》颁布后,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和责任民警参加国务院法制办的培训,并针对引起复议、诉讼的案件及具体工作,通过组织旁听庭审、编制规范、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培训。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梳理、目录编制工作。对我局自2004年5月1日以来产生的600多份公文类信息进行梳理,补充公开33份,依申请公开18份,对免予公开的确定理由。拓宽政府信息编目、送交市档案馆范围,在市档案馆公开了大量非公文类信息。
三是认真开展指导评估工作。对分县局、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并通过明查台帐和暗访查阅点、互联网、拨打公开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
2、行政执法“三告知”执行情况
一是确定行政执法告知的内容和形式。明确告知的具体内容;在告知形式上,结合公安实际,采取书面和口头两种告知形式,并明确在处置突发性案(事)件等特殊情况下采取特殊的告知方式。将告知内容融入了《行政执法告知书》等21个法律文书,进一步规范了告知程序。
二是大力推行执法过程的监督。为所有一线执勤执法交警、巡警及“110”处警民警统一配发了录音笔,并在全市所有公安基层单位的受理室、候问室、审讯室、信访接待室等场所安装了声像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是向规范执法语言延伸。制定了《上海公安民警规范用语》,对不同执法管理事项制定了规范用语,并进行检查监督。
四是不断丰富告知形式。制作“英语告知单”、开发消防监督软件、制定监所公开告知制度等,并试点推广使用“公安派出所信息管理系统”。
五是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向社会发放15000份调查问卷,认真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履行对社会的承诺,推出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优先换发、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理机动车新车上牌预约限时办结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明查暗访和内部监督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典型问题通报批评。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对于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尽管比前一年成倍增加,但社会整体了解程度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同步不够,部分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访、咨询,获取政府信息和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关系不清楚。
改进措施是:
200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条例》,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公安政务公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修订《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二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条例》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查阅点服务质量;加强公开信息属性审核工作;开展信息公开互动,做好网上咨询、公安热线咨询、网上访谈等工作,确保后台信息更新及时、保障有力;强化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此外,利用科技手段,安装“警务公开自助查询系统”公开各类办事信息;普及录音笔、声像监控设备;在部分公安基层单位窗口试行安装“窗口服务评价系统”。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以及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邀请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十、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无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136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136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5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7 |
申请总数 | 条 | 18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5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2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9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8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8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88 |
其中: (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5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11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2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41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1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
(10)其它原因 | 条 | 18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46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4067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9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329759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40392503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行政申诉数 | 件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请数 | 件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37.6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30 |
2.邮寄费 | 元 | |
3.递送费 | 元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7.6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7.其它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6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6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5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4.15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