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12年2月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 www.police.sh.cn )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2023049;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我局在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设立了18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389个公共查阅点,发挥日常治安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重大案(事)件即时发布机制、治安防范信息重点发布机制、社区警情通报机制等作用,运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公安热线962110”咨询电话、信访电话、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短信平台、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移动电视、广播电台等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组织机构情况。
我局建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牵头,指挥部、政治部、后保部、监察室、法制办、信息办、保密办、新闻办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指挥部是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公安局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公安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各区县公安机关,均参照市公安局的组织体制,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修改制定《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月报统计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享使用、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情况。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四是指导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全面开展目录梳理。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项目类政府信息深化情况。一是今年1月份起,我局开通了“派出所网上工作站”,3月份起开通了“上海公安”手机网站。进一步增加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政府网站群设立的“网上办事大厅”在2010年陆续开通89项在线办理服务业务后,2011年又增加9项办理业务,截至到12月份,98项在线办理服务项目共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73900件,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查询、办理相关事项。
2、政策类政府信息深化情况。一是本市公安机关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加大公众的参与度。如我局联手市建交委、市交港局就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事关百姓民生的公共政策,公开征询各方意见,充分听取民意,推动决策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网上咨询求助平台服务工作,提供各类政策咨询。全年共办理咨询求助件3.9万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8%。三是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网上访谈、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等渠道和方式,注意搜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响,如开展了“2010年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专题”调查等。
3、服务类政府信息深化情况。一是我局向社会公开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突破。 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消防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三是继续深化网上办事服务,相继推出了申请编订门弄(楼)号牌等网上受理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在互联网服务的基础上,增加手机上网的渠道方便群众提交咨询求助。年内“网上咨询求助”平台分别荣获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工作优秀案例”奖和2010年工信部“政府网站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精品栏目”。五是“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借助“土豆网”开通“上海公安播客”。年内共发布各类防范视频及专题宣传片130余部。丰富了治安防范宣传的形式。六是我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 作为崭新的主动公开载体于11月25日在互联网亮相,粉丝已达33万余个。及时发布有关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引导社会舆论。
(四)指南目录编制、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做好目录编制、更新工作。根据规定,我局自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梳理,对原有目录中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予以更新、变更公开属性、编制目录。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公布了经清理后的全局85项规范性文件。
2、大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解读典型案例、发布参考资料、交流工作经验。我局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部门、法制部门专职人员的联席会议,开展实务培训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用参考资料、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印发给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对全市公安机关参加指挥条线轮值轮训的人员开展政府网站工作培训。多次组织我局20家业务部门、17家分(县)局的公安门户网站管理员开展网站工作培训。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列入新警职前和在职民警警衔晋升以及初任领导干部培训教程。
(五)工作创新情况。
2011年,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
1、加强公安新闻发布工作。2011年,我局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和记者采访活动80余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各大媒体刊播各类报道11000余篇次。一是利用传统媒体做好新闻发布。通过现场新闻发布会、新闻采访会等传统形式定期在上海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统发稿。如我局新闻办就今年打击扒窃、拎包等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破案打击会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上海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二是借助新兴媒体完善新闻发布。通过微博发布各类公安工作信息,力求信息公开透明,问计于民。如轨道公交总队微博直播第二届“平安卫士”评选活动候选人推介会,得到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三是及时跟踪评估发布效果,通过分析评估社会各面的反响评价,及时调整、改进新闻发布工作。
2、加强安全防范信息重点发布工作。2011年,主要以防范电讯诈骗、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多项防范宣传活动。其中治安总队成功策划举办了首届“大通旅游杯——治安防范宣传公益海报创意设计大奖赛”活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绿丝带飘起来——文明过路口,安全保畅通”主题活动。
3、借助“土豆网”开通“上海公安播客”。2011年发布治安防范提示、专题节目、形象宣传等视频130余部,并将“播客”发布的视频链回“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首页。
4、开展“青年记者进警营”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先后举办了3期“青年记者进警营?携手共建平安城”主题活动,邀请了全市20余家新闻单位的70余位青年记者参加公民警校,接受警务知识培训和体验,通过结对跟班、现场体验等形式深入警队采写。运用媒体人、青年人的独有视角,零距离观察警务工作,共创作了60余篇文风朴实、鲜活生动的优秀新闻作品,全面展现了上海警方的良好形象。
5、开通“派出所网上工作站”和“上海公安”手机网站。2011年1月份起开通302家“派出所网上工作站”,3月份起开通 “上海公安”手机网站。由此形成了以市公安局网站为门户,市公安局各业务部门网站为子站,各分(县)局网站为节点,各“派出所网上工作站”为网点,市公安局、分(县)局、派出所三个层面“网网相连、上下联动”的格局;以及融合微博与政府网站的优势,能提供群众通过手机或者其他移动设备进行互动便捷的公安“大微博”。据统计,全年页面日均浏览量80万余次,同比2010年上升了100%。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页面日均浏览量突破120万余次,公众关注度和人气集聚有明显上升。
(六)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及实际支出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1年,市公安局支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5.5万元,用于印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宣传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公安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1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94条,较上年度主动公开量增加48.3%。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人口管理等信息,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市公安工作实际, 2011年,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一是公开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二是在消防网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消防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三是公开本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押运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四是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9条,如《上海市居民身份证办证工作规定》等。五是经全面梳理,公开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执法依据等信息。六是及时更新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及内设机构职能、主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完善“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建设。2011年,我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重在“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公众参与”三个方面进一步体现“透明、便民、亲民”的政府网站功能,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形成了以市公安局网站为门户,市公安局各业务部门网站为子站,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网站为节点,各“派出所网上工作站”为网点的网站群格局。网站群各网站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了大量政府信息。
2、丰富各类互动访谈活动。一是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学兵接受“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将惠民服务进行到底”主题与网民互动交流。张副市长在访谈中首次提出“大微博”理念,要求“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进行“微博化”改造。二是携手东方网围绕“平安卫士”评选和“派出所所长双进双评”主题活动开展了互动访谈18场。广泛宣传优秀民警先进事迹,密切警民关系,加强警社合作;并通过“上海公安播客”加强宣传效果。
3、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持续开展各类防范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各类防范宣传公益活动5800余场次,受众人数100余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万张。二是在东方广播电台《今日治安视点》栏目中制作、播出349集涵盖各类可防性侵财类及虚假信息诈骗的典型案例和防范提醒;在东方明珠移动电视《防范伴你行》栏目中共制作了136期节目,每天在全市公交、地铁、楼宇22000余个移动屏幕中滚动播出。三是与上海外语频道联合开设了英文资讯类节目《老外百事通》,节目主要针对在沪的外籍人士,以故事演绎、真人解读、安全提示、答疑解惑等形式全面、深入地介绍出入境及各类涉外法律规定,成为一个主动公开公安信息的良好渠道。
4、提升公众查阅点服务水平。在全市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行政办事等窗口和各公安派出所设置了389个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提供便民设施。二是明确派出所信息公开程序,即派出所可开具户籍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关刑事案件发案和结案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并公开办事指南。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评估指标。2011年以来,各查阅点现场接待群众14万多人次。此外,将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作为集中查阅的重要场所,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1件,其中当面申请205件,传真申请30件,电子邮件申请5件,网上申请463件,信函申请177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852件(含2010年顺延到2011年答复的申请)。
在答复的85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347件,占总数的40.7%,“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0.4%。
其他情况502件。其中,“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3件,占总数的3.9%;“信息不存在”63件,占总数的7.4%;“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5件,占总数的6.5%;“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173件,占总数的20.3%;“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0.6%; “不予公开”83件,占总数的9.7%;“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占总数的2.2%;“申请人主动撤销”71件,占总数的8.3%。
此外,我局积极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争议,受到群众好评,不少群众因此主动撤销了申请。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按规定共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复制费46.2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35件,被市政府法制办确认违法有8件。
2011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5件,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有1件。
2011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26.9万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近14.1万人次,接听咨询电话108.9万人次,“上海公安热线”咨询求助平台共解答网上咨询3.9万余次。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5909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警务信息、网上互动、政府信息公开、警方提示、网上办事等。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部门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扩大信息公开培训范围,增强全局民警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源头介入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机制。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是全市公安机关,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及实际支出仅统计市公安局。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894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48.3%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189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9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5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88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05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3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5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46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77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52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347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3 |
3.“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3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55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73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5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83 |
其中: (1)“国家秘密”数 | 条 | 6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8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2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67 |
9.其他 | 9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583663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864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4083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08854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59093597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5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8 |
行政诉讼数 | 件 | 5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1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46.2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46.2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3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5.5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5.5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