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5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5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提出的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提升格局要求,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以上要求,提出2015年本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创新
1.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取消部分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试点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门槛,凡是获得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都可以承担发证检验任务。简化审批环节,对生产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换证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免于实地核查,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
2.加快自贸试验区成熟改革措施向全市复制推广的步伐。在自贸试验区改革探索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自贸试验区许可制度改革和产品质量监管方式的试点经验,将取消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生产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换证企业免于实地核查等措施选择在部分区(县)进行扩大试点,加快成熟做法向全市复制、推广的步伐。
3.政府监管任务向第三方机构开放。总结开放式选择监督抽查承担机构的试点经验,建立相关工作程序,推进政府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向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放力度,推动检验检测产业和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发展。
二、落实质量监督重点项目
4.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整合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结合区域实际质量状况,以儿童用品、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等10类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5.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按照“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诚信管理”的原则要求,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督促电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举报,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6.做好迪士尼特许产品质量监督。配合上海迪士尼乐园的开园和运行,做好迪士尼特许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特许产品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服务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
7.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认真履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按照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分工要求,开展煤炭、成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抽查结果。
三、严格生产许可准入
8.规范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做好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移交市质量技监局业务受理中心的相关工作。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修订完善《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推进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建设,完成发证、换证、迁址、增项、变更、补领、撤销、撤回、注销等流程建设,实现系统上线试运行。加强审查员管理,试点建立专业审查员队伍,对审查员按照专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开展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规范和提高发证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
9.落实产业政策推动结构调整。加强质量技监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生产许可证制度作用,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服务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发展。在生产许可审查中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对于钢铁、水泥等涉及产业政策产品,加强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一律不予核发、换发生产许可证。
10.加强证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证后监管责任,实施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实行企业分级动态调整和差异化监管措施。突出保障安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获证企业自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证退出机制,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一律予以退出。
四、突出重点抓好质量监督
11.修订重点监控目录。广泛征求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技术机构和消费者意见,修订发布《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2015年版)。建立科学的目录结构和指标体系,实现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的动态更新。
12.推进重点消费品分类监管。将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纳入分类监管范围,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向公众提供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
13.实施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以面广量大的消费品为重点,突出与人身健康安全、节能环保关系密切的重点项目,以发现消除问题和产品质量提升为目标,制定《2015年度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本市生产、流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183种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
14.依法实施监督抽查后续处理。完善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公告、通报和抄告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企业收回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合格产品回流市场。
15.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风险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判能力,试点建立本市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和民生热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修订《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处置工作规定》,建立科学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处置机制和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16.完善产品质量鉴定制度。启动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完善产品质量鉴定制度。定期开展本市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确定工作,组织开展鉴定组织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17.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按照公安消防、工商和质监部门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实现消防产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预期目标。
18.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区(县)市场监管体制调整的实际情况,修订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网络舆情应对的培训工作。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进一步锻炼应急队伍。
五、建设社会质量共治体系
19.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围绕依法履职的总体要求,厘清市、区两级质量监督工作的界面,明确市、区两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报告的督查、督办力度,落实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后的属地监管责任。
20.推进行业规范自律。针对质量监管中反映出的行业倾向性质量问题,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的有机结合,规范本市市场秩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内优秀企业承诺质量责任,推动企业自主承诺、规范企业自我声明行为。
21.推动社会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市民和媒体关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及时发布调查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创造条件鼓励消费者、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抽查计划编制、方案制定、计划实施情况监督、后处理等工作。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及时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风险监测结果。做好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良性互动,鼓励舆论有效科学监督,提升产品质量监督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