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10.11.2014 19:28
本文来源: 财政局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0〕76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3号)和《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6日
附件: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0.11.2014 19:28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助力街镇严布基层防控网——长宁区财政局在行动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