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3.02.2016  18:53

2月3日,市检察院于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总结去年工作情况,并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市检察院已连续第6年在春节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已成为一项制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负责人、政治部主任出席会议。

去年以来,市检察院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上海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项规定》,完善和落实双周政治学习、队伍思想情况分析、举报线索集体研判等十个方面的制度,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硬、两手抓”,狠抓队伍廉政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放松,坚持不懈狠刹“四风”,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每季度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组织检查,春节、国庆放假期间组织明察暗访,严防“节日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全年共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4件9人。

为配合司法改革,制定和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组织《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学习教育月活动,制定《上海检察机关检察官从业规范(试行)》,抓好严格执行;制定印发《上海检察机关关于严禁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抓好“一方退出”机制落实,63名配偶担任律师的检察人员,49人选择本人退出;强化内部监督,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找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梳理出7个方面14项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完善刑事案件当事人权利保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探索司法办案社会评价工作,在奉贤等5个区院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特邀第三方人员在内的社会人员对执法办案的评价机制,以“背对背”形式对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情况作出评价,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考评体系。

会议要求,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的表率和指导作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