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新发展

12.04.2016  14:05

2015年,本市大力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家庭农场,促进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注重家庭农场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全市粮食生产家庭农场3555户,同比增长27.56%;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6个;年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农民合作社208个,农民合作联社2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2个,有14个企业农产品获上海名牌产品称号。上海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

3月31日,本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农业品牌和农业展会等方面工作,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殷欧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6年本市将新增粮食家庭农场245个,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占市郊常年水稻种植面积40%以上;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发展形式,延伸农业产业链;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定工作,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农业展会,加强产销对接;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农产品,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按照农业部要求,做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工作。

会议强调,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寻短板、破瓶颈,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通过树典型、立标杆,注重可看、可学、可推广、可复制,扎实推进本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机制、体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区县农联会、农民合作社乡镇辅导员作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聚焦政策,扶优扶强,促进本市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