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市政道路现无牌电瓶车出没 城管回应已整改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张怡。东方传呼前天报道了位于黄浦区田子坊景区的市政道路泰康路,每天都有城管无牌照四轮电瓶车出没。报道播出当天,泰康路所属的城管部门回应:
[这里是打浦桥街道的城管中队,我们已经及时做出了整改,现在我们这辆车已经不上路了,已经停到规定的停放场所去了。]
至于为什么要将四轮电瓶车开上市政道路,这位姓陆的城管人员解释:
[这辆车是田子坊景区内部用于消防、市容、还有公安联勤联动的巡逻使用的。按正常如果用汽油机动车,体积比较大,造成的交通拥挤更加有影响,所以我们采用了电动四轮的车子,确实与我们现行的交通法有点冲突。]
事实上,四轮电瓶车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因速度较慢,会妨碍后方车辆通行;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体积庞大,又会堵塞车道。因此,市政道路并不是它应该出现的地方,本市交警部门也从未批准向其发放牌照。
惠诚律师事务所杨状指出:尽管相关人员辩称,该四轮电瓶车是用于执行公务,但至少存在三处交通违法。
[城管驾驶的车辆不属于特种车辆,不能享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特种车辆的一些权利。第一,上面车牌都没有;第二,逆向停车,本身就不能逆向行驶;第三,这个地方是黄线,更不能停。]
而第四处违法,则存在于擅自安装的警灯。
[根据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范围的通知》,特种车辆以外的任何车辆均不得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所以城管驾驶的车辆即使是在园区内,不行驶在市政道路上,仍然不能安装标志灯具。]
尽管如此,打浦桥街道城管中队仍强调:
[这个个案,我们已经及时的做出了整改;以后用不用,这个我们也是要听上级的指示。我们的上级是上海市城管局。]
对于这个留有“悬念”的整改,截至发稿,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仍未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