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市对区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28.09.2018  20:47
松江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0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的规定,现将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你区,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纳入2018年市与区财力结算,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6农业综合开发”。   市级财政资金3600.78万元,纳入2018年市对区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科目,支出列“21306农业综合开发”科目。   请你区根据项目批复情况,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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