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确定2015年工作重点
近日,市公积金中心确定2015年工作重点。市公积金中心表示,2015年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依法治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等方面的制度功能。
一是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 为贯彻国家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4年11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做了相应调整。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自住、改善型住房消费,同时还将积极研究提高贷款额度等举措,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功能。此外,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减少职工住房消费成本后,市公积金中心也将平稳切换贷款担保方式,建立新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二是深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多种措施并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通过多年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单位对公积金强制缴存的认识不断提高。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深化与市工商局、地税局、人保局等相关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应缴未缴、缴存不规范的单位信息,通过检查和执法督促单位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定期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惩戒。通过多部门联合和多种措施并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落实推进“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要求,支持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修订了租赁、物业费提取实施办法并细化了相关操作细则,放宽了提取范围、金额、时间等方面的限制。2015年,将对提取使用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继续落实和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要求,争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面,增强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力度,惠及更多的缴存职工。
四是拓展网上业务和新媒体服务,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了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目标,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积极研究创新方案,增强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及时推出网上汇缴、补缴等服务。同时,紧跟政务信息网络化、移动化的趋势,加快新媒体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迅速、更便捷的服务渠道,以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