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面推进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28.07.2016  16:02

 

今年来,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和监狱执法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进监狱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

 

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由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市监狱管理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了解监狱基本情况、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需求。

 

在调研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确定了法律援助中心与监狱的具体合作范围,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了工作保障。6月15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北新泾监狱作为全市首家开展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的试点单位,在北新泾监狱举行了“开展监狱法律援助工作协议”的签约仪式,援助律师进入监狱开展了“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活动。截止目前,全市16家法律援助中心和14家监狱已全部完成协议签约工作,监狱法律援助工作在本市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