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5日召开 城管执法条例草案将一审

09.04.2015  08:50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下午举行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本月15日起举行,会期2天,将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一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据介绍,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其中市政府报送规章13件、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1件,区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16件,浦东新区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无意见。但审查中发现因承办人员变动、工作衔接不够等原因,造成个别规范性文件未能及时按规定履行程序等问题。2015年市委把"依法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列为由市人大常委会承担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工作要点中也作出了相应部署。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以上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说明,以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上述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本市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情况、加强本市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加强农村综合帮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情况等四个报告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