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头司机爆起粗口还动拳脚 六旬老人气绝身亡
年过六旬的刘某与爱人在上海某医院门口打车回家,不料在家门口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司机对老两口破口大骂,并且拳脚相加,刘某据理力争,致情绪过于激动,突发心脏病死亡。近日,杨浦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名出租车司机有期徒刑1年。
2013年4月,年过六旬的刘某与老伴在上海某医院门口,准备打的回家。正好出租车司机李镇看见老夫妻二人招手示意,就搭载他们回家。车辆行驶至小区弄堂口处,李镇突然停车要求刘某夫妇下车走回去。当时,刘某就提出弄堂口到小区家里还有很远的距离,请求出租车司机开进小区。李镇一听,顿时心中很不高兴。
驶进小区后,刘某告诉司机直行到底后右转,但是司机开到第一个路口就右转,路却不通。李镇口中骂骂咧咧,掉头开出来后就在朝小区门口方向某处停下车来。老夫妻看司机的意思是不肯开进去,于是自己要求下车。刘某结账后拿下车内的服务卡,声称要投诉李镇。李镇一下急了,不顾刘某年事已高,对其拳打脚踢。刘某爱人赶紧上去拉李镇,并对他说:“我们家老头子身体不好,不能打的,会出人命的。”李镇听罢,不仅没有住手,而且返身对刘某的爱人也大打出手。
此时门卫室保安赶过来,将李镇与老夫妻分开。但是李镇嘴中一直骂着刺耳的脏话。刘某气不过,捡起路边的塑料路障向其扔过去,但被挡开。随后,刘某叫了一声爱人的名字,抱住路灯杆一屁股坐在绿化地上,突发心脏病,送医急救无效后死亡。
在庭审中,李镇不禁忏悔,“整件事的后果都是自己一个人造成的,当时太冲动,本意是不希望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然而,再多的忏悔也挽回不了宝贵的生命。
法院认为,尊老是社会公众理应遵守的道德准则,不辱骂、殴打老人则是其中应有之义。李镇是一名有正常认知能力的公民,更是上海某汽车服务公司的客运服务驾驶员,在载客营运过程中提供文明礼貌服务不仅是其职责所在,更是其法定义务。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李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