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为何致信新院士所在单位
09.12.2015 14:14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10日,屠呦呦教授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领受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这是中国本土科学家获得的首枚诺奖奖章。
新院士与新诺奖,两者的共同点是什么?都是高等级的学术荣誉,一个是国内科学界、工程界的荣誉称号,一个是国际学术界的荣誉奖励。而且,他们都代表着“对当选者过去工作成就与贡献的肯定”。
双引号中的话,出自中国工程院在公布增选结果当天同时发布的《致2015年新当选院士所在部门和单位的一封信》。当然,工程院也给新院士致信,但其给院士所在部门和单位致信,却有着更多劝勉意义。
因为,从那天起,上百家院士单位多了院士,有些还一下子多了几个。社会也频频关注,这次哪个单位新院士更多。院士单位的“曝光率”与“显示度”,随着新院士诞生而显著提升。对于他们,新院士过去的工作已功成圆满,新院士将来的工作可能还刚刚开始、还相当繁重。
在信中,一些院士所在单位的不良风气和现象已被指摘。譬如,此信提出院士不是“万事通”,建议不要安排他们参加那些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各类评审、鉴定、咨询和评奖等活动,不宜使他们在一些应酬性活动中分散宝贵的精力。又如,“院士”并不是一种职称和职务,不宜处处以“院士”称呼。再如,不要举办当选庆祝活动,也不宜把过高的、不适当的物质待遇加到院士身上。这一连串的“不”,其实正是针对现实中的“有”。
正是因为院士增选与院士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关联利益过大,院士选举制度做出了以学术化为导向的改革。往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渠道,除了院士联名推荐或学术团体提名外,还包括国务院各部委、省市自治区政府、军队、央企等单位的推荐渠道。院士章程修订后,取消了这些非学术的“单位推荐”,以免动用不应动用的种种资源。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张曙光,经原铁道部推荐成为院士候选人,便是极大的反讽。
尽管如今这条院士增选渠道改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省级科协推选、中国科协组织评审,但毕竟这只是对事前程序的改革。在院士当选之后,还是代表各自地方、部门或单位,两者之间利益分担与共享关系如何处置,如何将院士视作“仍然是本单位的普通一员”,这些恐怕还需要观念上的改革。
可以说,院士制度改革的对象既是院士,也是院士所在部门和单位。有的院士被舆论所诟病,其实背后也是院士单位安排的分外之事太多、额外负担过重,让院士自己身不由己、随波逐流,以至于失去了院士之主责、学术之本位。
院士会更多,诺奖也可能更多。眼下,科学诺奖还只是屠呦呦一人所有,社会上就有追封、加授她为院士的想法,似乎“新诺奖+新院士”能够带来连锁式的“非学术效应”。他日,若中国诺奖得主日渐增多,那么“诺奖得主”这个头衔会不会更胜院士一筹,变为一种在学术价值之上“附加值”更大的资源,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
以身作则,唯真求实,力戒浮躁,淡泊名利——院士需有正确的院士价值观,院士单位又何尝不是如此?有必要劝勉那些存有不当诉求、价值观异化的单位,要有一颗对待最高学术荣誉的平常心,不论院士还是诺奖,都一样。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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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5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