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会部署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01.12.2016  18:02

  上海市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在上海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针对不同职工群体如何学法、守法、用法给出明确指引。

   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宣教工作

  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这是《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的要求。为此,上海工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提出继续推进“同在阳光下”为农民工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系列活动,继续发挥“农民工夜校”等普法载体作用,推进建立健全农民工集聚的工作园区、工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把法治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

  在“五一”劳动节、“三八”妇女节、劳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重大时间节点、事件上,各级工会可以此为契机,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特色主题活动,树立职工广泛参与和充分认可的、具有地区特色、行业(企业)特点、时代特征的工会法治宣传品牌。

   学法用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是依法办会的关键,规划将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到了显眼位置。规划要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熟练掌握和理解《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各级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在任职期内,法律培训要基本达到100%。

  为提供良好的学法环境,给予法治培训最有力的支撑,规划提出,法治教育应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学法用法情况也应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基层工会应将法治培训纳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初任培训、资格培训的必训课程,在工会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用好多媒体平台创新教育形式

  多媒体时代,职工可供选择的教育平台和形式多种多样。规划创新提出,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要逐步由单纯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转变为重点培育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

  具体来说,各级工会可以着力依托申工社微信、申工社APP、劳动报APP、工会管理学院网上课堂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增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同时,在需求研判、活动推广、报名参与、互动问答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打造职工和工会干部触手可及的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集群,发挥好上海工会法治传播新媒体联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