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举办“一月一法规”第二期学习培训

29.09.2015  17:36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依法办会、依法管会的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落实《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工会、妇女干部“一月一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精神,9月24日上午,校工会、女工委在工会会议室举办了第二期“一月一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由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新顺作专题学习辅导,校工会女委员、部门工会女领导、女教师代表等三十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校工会女工委主任曲延英主持。
  本次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把工会法中的重要条款以问题的方式提出让大家思考,按照法律文件进行解读,并结合我校当前工会的实际情况进行交流。通过学习和测验,学员们充分了解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