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对本市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委第二巡视组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进驻上海理工大学进行巡视,合并巡视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精神和市委的要求,对你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主要巡视以下内容: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2.执行廉洁纪律情况;3.执行组织纪律情况;4.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抽查核实有关事项、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涉及上述四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巡视组不予受理。
巡视期间,如需反映你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在工作日的9:00~17:00拨打电话: 021-65977763,13816023190;或函寄:上海市鞍山路170号200092-35信箱市委第二巡视组收,邮编:200092;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投入设在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格致堂内一楼的联系箱或水丰路100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一楼大厅入口的联系箱中。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二巡视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