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02.09.2015  17:30
   

日前,崇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倪峰出庭支持公诉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部分崇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崇明检察院干警参与旁听。

庭审中,倪峰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被告人与行贿人的结识途径、受贿经过、退赃情况等开展讯问,并当庭出示多组证据,证实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案后主动到案并积极退赔等事实。崇明法院支持崇明检察院公诉意见,当庭判决蒋某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