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抓机制,强举措合力推进县级文明城市创建
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立足崇明实际,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融入创城工作,尤其是在初期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测评成绩不佳的情况下,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细化任务,抓机制、强举措,有效促进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的提高。
领导重视,夯实基础保障。一是正视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以初期测评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组织局领导班子和机关科室认真学习县级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创城所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指标要求,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局干警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迎评专题会议,通报前期测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座谈交流,深入查找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二是落实整改。对初期测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书面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任务。各乡镇司法所按照县局的整改要求,积极组织协调,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保障经费。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在县法宣经费不足的困难情况下,为每个乡镇划拨3万元专项经费。
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注重工作指导。结合“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对全县18个乡镇、43个委办局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抽样调查,内容涉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评价等创城指标,共发出问卷5394份,回收问卷5375份。通过对调查数据及“六五”普法验收情况的分析,认真评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并向各乡镇、各单位逐一反馈,为其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提供参考。二是强化基层督查。成立督查小组,对照创城相关指标对各乡镇辖区商店、菜场等重点区域的不特定人群进行不定期抽查,形成局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对各乡镇的抽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测评情况纳入对县级机关和乡镇党政班子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及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主动作为,营造创城氛围。一是传统载体和新媒体双管齐下。指导各乡镇充分运用“一墙一窗”、电子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加强法治及创城内容宣传;编辑短信向村(居)两委成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法干警等发送8万余条;在崇明报、崇明电视台刊播法治专题节目26期;开通“瀛洲法宣”微信,不定期推送创建专题内容,并联合“警秀崇明”“小援说法”“法治港西”“城桥法宣”等微博微信平台,共同传递法治声音、传播法治理念。二是主题活动和法宣项目共同推进。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国家宪法日暨27届宪法宣传周”等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故事社区互动巡讲18场、《行政诉讼法》专题巡回讲座8场;举办“阅读接力、传递法治”图书漂流、“我爱宪法、我守规则”全民晒承诺及大型法律咨询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群众需求,打造“博雅法治讲坛”“崇德明法市民课堂”“舞文传法”等法宣项目,通过故事讲演、法治课堂、法治文艺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三是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相互渗透。精心编写法治故事深入村居进行讲演,寓教于乐;指导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活动,每月定期为各村(居)提供不少于半天的法律服务;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流动法庭进村居”活动,邀请当地群众和村(居)干部观摩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四是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互相融合。开展“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法治平面广告征集等法治文化活动;因地制宜制作贴近群众需求的法宣产品和资料,进村入户累计下发50余万份,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知识竞赛等法治实践活动2500余次;成功打造港西镇社区法治实践基地,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
通过一系列举措的推进和落实,本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从69.3%上升到83.7%,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在校青少年“零犯罪”目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氛围日渐形成。下一阶段,县司法局将继续紧密围绕创城各项任务,进一步健全普法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弘扬法治精神,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